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69936號函辦
理。
二、經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函報教育部各就學區「112學年度
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」,各
就學區之劃定範圍規劃,均與111學年度相同
三、檢附112學年度各直轄市、縣(市)函報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
劃定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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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6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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