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繳交文件:
1.申請表
2.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3.113學年度成績單(7年級新生可附國小六年級學年成績單)
4.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(可由導師書寫)
5.其他足堪證明該生德行之資料:
如模範生、孝行獎、熱心助人、拾金不昧、才藝表現…等優良事蹟
二、助學金獎勵金額:5000元。
三、請於期限內繳交上述資料給教務處註冊組長。
四、校內申請期限:114年10月17日(星期五)止,逾期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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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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