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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萬巒國民中學

公告訊息

【宣導】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、落實填報登錄平臺及陸方實施出入境管制新規定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、落實填報登錄平臺及陸方實施出入境管制新規定一案

  • 宣導學生自行參加校內外機關(構)、單位、社團、系學會、民間基金會(或協會)辦理或學校教職員生自行招攬校內外學生赴陸交流活動(如於社群平臺發布相關資訊),應主動回報學校,各校亦應至前揭平臺填報。
  • 學校及教師辦理學生赴陸交流活動、學生參加赴陸交流活動(含實習),以及學校(含教職員生)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,應落實主動至前揭平臺填報,並遵守兩岸政策立場及法令規定,秉持對等尊嚴原則,對陸方主動邀約活動應提高警覺(如全額免費、落地接待等),亦應注意活動目的、辦理單位、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,不應涉有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內容,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。
  • 陸方115年7月31日公布《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》,訂於同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。依陸委會新聞稿指出,陸方「出入境新規」第3條明定,移民管理機構、簽證機關在核實出境入境人員的身分、申請事由時,可以詢問相關情況,要求出示有關文件、資料、電子數據等信息;第4條規定,違反出口管制、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,可能危害產業、技術安全的可不准出境;第6條更規定若影響國家安全或偵查等情形,可不告知當事人不准出境的事實、理由、依據和救濟途徑。請提醒所屬教職員與學生赴陸注意人身安全,落實風險管理。

其他相關規定及新聞內容請查看附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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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13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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