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6569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獎勵教師發揮大愛精神,表揚其關懷弱勢學生努力克服困境,提振我國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熱忱,特舉辦本活動。
三、有關112年菁師獎推薦注意事項,說明如下:
(一)組別:分為「幼兒園組」、「國小組」、「國中組」、「高中職組」及「特殊教育」組。
(二)推薦日期:請於112年7月21日前將報送資料郵寄至「112年第十二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工作小組」(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69號4樓)于子涵專員收。
四、相關表件請逕至懷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網站下載。(http://www.hcf.org.tw/2023/05/25/%ef%bc%91%ef%bc%91%ef%bc%92%e5%b9%b4%e6%95%99%e8%82%b2%e5%a4%a7%e6%84%9b%e8%8f%81%e5%b8%ab%e7%8d%8e%e9%81%b4%e9%81%b8%e8%be%a6%e6%b3%95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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