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
1120073545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對象:保有學籍之癌症學子(30歲以內),曾獲該會頒
發抗癌圓夢助學金者,若再次申請,該會保有決議獲獎資
格之權利。
三、獎助金:每年不分年級及名額,每名助學金新台幣20,000
元整。
四、申請時間:填妥申請表後,於一個月內備妥資料,紙本或
電郵該會。
五、本案相關問題,請逕洽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張副秘
書長芝瑄,電話02-29178770分機12聯繫,或該基金會網站
(https://www.ta.org.tw/)洽詢。
六、檢附旨揭原函、周大觀抗癌圓夢助學金頒發辦法及推薦申
請表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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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6-14|
{{ $t('FEZ005') }} 4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