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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萬巒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112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、身心功能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新案申請,請於113年2月22日前至教務處提出申請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新案申請對象為「新(轉)入學之學生、新發生之軍公教遺
族或身心功能障礙榮軍子女」,應另檢附資料如下:
(一)新案申請書一式2份。
(二)撫卹證件影本:依個案情況提供,可為撫卹令(公文)、卹亡給與令、撫卹金分領證書、年撫卹金證書、撫卹金證書或傷殘撫恤令。
(三)申請身心功能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者,須另提供戶口名簿或退役令影本資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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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1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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